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汉阴法院:深化运用“3+3+N”模式 法官助理独立高效化纠纷

3月28日,汉阴法院涧池法庭法官助理运用“3+3+N”工作模式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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几天前,当事人王某来到涧池法庭提起诉讼,要求张某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。考虑到该案案情简单,为快速化解矛盾纠纷,办案法官在征得原告同意后将该案纳入到诉前调解渠道处理,并由法官助理小舒进行调解。与此同时,王某经多方打听,终于得知张某的具体下落并告知法官助理。

法官助理小舒当即联系同村调解员,邀请其一同前往被告家中参与调解。调解过程中,法官助理对原、被告提出的民间借贷过程中利率、起诉事宜以及诉讼费用等问题进行了耐心解答,人民调解员则动之以情、晓之以理,向被告详细阐述了借贷不还的法律后果。最终,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,当场签下调解协议并申请出具民事调解书,在法官助理和人民调解员的共同努力下,仅用半个小时该案便调解成功。

自推行“3+3+N”工作模式以来,汉阴法院涧池法庭坚持把非诉调解机制挺在前面,充分发挥法官助理的主观能动性,积极对接当地民间解纷力量,高效便捷化解纠纷,不断推进诉源治理工作,努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。(汪姝欣)

责编:张颖

编辑:韩婷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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